交通运输学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复试通知

交通运输学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复试通知

 

根据《交通运输学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学院对提交考核申请的考生资格进行了二次审核,审核结果见附件。申请考核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 初审名单公布

初审名单:见附件

初审情况说明:

初审结果为“初审通过”的考生,材料全部合格。

初审结果为“初审通过,但须按要求补充材料”的考生,材料基本合格;备注说明中的不合格材料请在410日前采用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学院研究生科(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科收,邮编100044,电话51688778),逾期未提交或者提交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核及拟录取资格。

初审结果为“初审不通过,未提交材料”的考生,初审不通过,取消考核资格。

2. 学科专业水平考核及学科综合能力面试

考核时间:41010:00开始

考核方式:根据北京交通大学疫情防控要求,学院调整申请考核制的考核方式为网络远程连接形式,将学科专业水平考核和学科综合能力面试统一安排。

具体安排:

学科专业水平考核方式由笔试变更为考生PPT展示,通过网络平台共享屏幕形式开展。PPT展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硕士期间科研学习情况、硕士学位论文简要介绍、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和设想。展示时间1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

学科综合能力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由学科考核小组进行,成绩满分100分。

考核流程:

学院采用“腾讯会议”平台作为主要网络复试平台,采用“QQ客户端”作为备用网络复试平台及联络工具。《交通运输学院2021年博士生考核网络面试操作指南及行为规范》同步发布在交通运输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完成。

特别注意:上述平台的注册手机号须与考生在博士生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手机号一致,且该手机号须为本人使用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注册手机号不一致、手机号非本人使用、电话不畅通等原因造成对复试过程的影响,后果由考生自负。

请考生按照以下流程完成网络考核:

内容

时间

方式及注意事项

材料补充

410日前

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方式将材料补交至学院

通信情况调查及平台测试

46-8

学院会安排复试组织人员联系考生,添加QQ号、核验考生身份、调查考生当前通信情况,并进行网络复试平台使用测试,请考生提前预留时间进行测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测试或测试未通过不能参加网络复试;如817:00后尚未有工作人员联系考生,考生可添加应急QQ574528275

复试候场

410

考核当天,考生须保持手机、QQ联络畅通,并按照《交通运输学院2021年博士生考核网络面试操作指南及行为规范》和《交通运输学院参加博士考核考生名单》(之后公布)要求及工作人员的指挥进入相应网络会议室候场,并完成候场相应流程。

网络复试

410

考核当天考生根据复试组织人员安排进入相应网络会议室进行面试;进入网络会议室后须按照《交通运输学院2021年博士生考核网络面试操作指南及行为规范》要求完成相应面试环节;面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该网络会议室。

3. 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申请考核成绩评定、计算方法及拟录取规则见之前发布的《交通运输学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科

20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