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等总体规划以及其他全局性学术事务,审议、决定有关学术发展、学术标准及评价、学术规范等学术导向性事项。就学科建设、学位授予、教师评聘、教育教学、科技工作、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学科建设与学位评定委员会、人才队伍建设委员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科技工作与学术道德委员会。

院学术委员会由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共15人。学术委员会委员应知悉学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情况;就学院学术事务向学院行政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对学院学术事务及学术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